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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大波汙水監測新標准即將執行,您的儀器合規麽?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准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(CODCr、NH3-N 等)运行技术规范》等十一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,各项新标准将于2020年3月24日执行。 十一項新標准進一步明確了水汙染源在線監測系統的安裝、驗收、運行、數據有效性判別等技術規範。對比舊標准,對COD、氨氮、總磷、總氮等在線監測儀器的功能和性能指標有更具體的要求。特別指出的是,在新標准中,加入了儀器的廢液廢水分離、自動標樣核查、數據存儲、數據標識等功能的明確規範。 液廢水分離功能 2019年,生態環境部加大了對非法偷排、傾倒、轉移廢液的執法查處力度。新標准對廢液廢水也給予了新的定義。 《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101-2019)新增术语: 3.17 分析废液:指在仪器分析测试过程中,产生的反应废液。 3.18 清洗废水:指在仪器分析测试过程中,除分析废液以外的清洗废水。 技术要求“4.4.5.15 应具有将分析废液和清洗废水收集、存放的功能,按照管理要求处理。” 自動標樣核查功能 在COD、氨氮、總磷、總氮等在線監測運行技術規範中,爲了提升自動監測的有效性,對于儀器本身增加了自動標樣核查的新要求。 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(CODCr、NH3-N等)运行技术规范》(HJ 355-2019)中新增术语:3.9 自动标样核查: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自动测量标准溶液,自动判定测量结果的准确性。 在规范“8 运行技术及质量控制要求”中明确了在线监测仪器定期进行自动标样核查和自动校准标准。 數據有效性判別方法 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》中明确了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:“通过自动监测设备、设施获取的监测数据,可以作为环境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”。在此基础上,新标准明确數據有效性判別方法,为未来执法提供清晰指引。 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(CODCr、NH3-N等)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》(HJ 356-2019)中指明:“6.1.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维记录中应当记载运行过程中报警、故障维修、日常维护、校准等内容,运维记录可作为数据有效性判别的证据。”“6.1.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应可调阅和查看详细的日志,日志记录可作为数据有效性判别的证据。” 參考標准 《污水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91.1-2019) 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(CODCr、NH3-N等)安装技术规范》(HJ 353-2019) 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(CODCr、NH3-N等)验收技术规范》(HJ 354-2019) 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(CODCr、NH3-N等)运行技术规范》(HJ 355-2019) 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(CODCr、NH3-N等)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》(HJ 356-2019) 《化学需氧量(CODCr)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377-2019) 《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101-2019) 《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609-2019) |